关于加强和创新宗教场所管理的思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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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卢华英 许立良 杨 宏 来源:西湖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宗教工作是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宗教工作,直接关系到我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宗教场所管理,是做好宗教工作的基础,是推动宗教工作上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有效途径。课题组以杭州市西湖区为例,对宗教场所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视察,在总结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以期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 一、基本情况 西湖区宗教历史悠久,信教群众众多,是杭州主城区宗教工作的重点区域之一,现有佛教、基督教两个教别。据历史记载,我区佛教,始于两晋,兴于隋唐,盛于五代、两宋。基督教于清咸丰八年(1858年)由美国基督教北长老会差会的中国传道人葛宁夫妇从宁波来杭州布道,此后我区基督教也开始兴起。全区的基督教和佛教活动场所,经历了由家庭聚会点和小庙香火点到正规宗教活动场所的发展过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党的宗教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各地合理安排宗教活动场所,逐步恢复和开放了寺观教堂。96年我区立足实际,按照每乡镇、街道一处布点的原则,确定了11处家庭聚会点为基督教活动场所(固定处所),统一予以批准登记和发证。2005年3月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实施后,我区对小庙香火点进行了整治,将一些规模较大、信徒较多、组织管理较好、影响传播较远的民间信仰点作为佛教活动场所(固定处所)批准对外开放,纳入政府管理,由此确立了合法性。 目前全区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18处(佛教7处、基督教11处),共涉及9个镇街;宗教团体1个(区佛教协会),经省民宗委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26人(佛教9人,基督教17人),其中3名宗教界人士担任区政协委员。另外全区民间信仰点46处、基督教家庭聚会点27处,除西溪、北山、灵隐外,其余镇街均有分布。 二、主要工作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宗教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和谐、稳定”这一主题,着眼全局、服务中心、扎实工作,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实效,有力维护了宗教领域的稳定。全区18处宗教活动场所16处完成了“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永兴寺、曲水庵相继被评为浙江省和谐寺观教堂先进场所,翠苑等3个基督教聚会点被授予浙江省和谐寺观教堂达标场所称号。 (一)抓机制建设,宗教场所齐抓共管局面基本形成。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重视、统战部牵头、宗教局依法管理、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的宗教工作机制,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结合宗教领域可能出现的突发性事件,研究起草了《杭州市西湖区处置民族宗教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区、镇(街道)、村(社区)在管理宗教事务中的职责,确保宗教事务管理“主体在区、延伸到镇街、落实到村社”。各镇(街道)和村(社区)也相继通过建立相应领导小组和明确管理责任人,层层落实,逐步形成了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协调有力的三级宗教管理网络。 (二)抓队伍建设,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能力不断提高。在杭州市主城区率先成立区佛教协会,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宗教政策,架起了一座党和政府联系全区佛教信众的桥梁。组织宗教界代士参加市宗教团体负责人研修班和“全国汉传佛教讲经交流会”杭州选拔赛等活动,进一步丰富区宗教界活动。有计划地培养和教育年轻一代的爱国爱教教职人员,推荐6名优秀教职人员到佛学院、神学院学习深造,提高他们对宗教事务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三)抓管理提升,宗教场所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为契机,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着力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大力开展以“安全年”、“教风年”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牢牢抓住“责任落实、宗教活动、教职人员、安全稳定”四个重点,狠抓宗教活动场所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扎实推进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宗教教职人员社保和场所财务监督三项工作,进一步健全宗教活动场所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切实增强宗教活动场所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 (四)抓沟通引导,积极发挥宗教界人士爱国热情。以“六五普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为有效平台,通过宗教反邪教图片巡回展、在《西湖报》刊登宗教知识问答专刊等形式,开展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促进依法管理;推荐3名拥护党的领导、团结务实的爱国爱教宗教界人士担任区政协委员,提升宗教界参政议政、建言献策能力和水平,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充分利用宗教界慈悲济世、利益人群的优良传统,积极鼓励宗教界人士多行善举,引导他们开展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广泛开展社会救助活动,在扶贫、济困、救灾等社会服务方面发挥特殊作用。 三、存在问题 (一)宗教场所安全隐患依然存在。调研中发现,我区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点普遍存在建筑年久失修、电路老化、安全防范意识淡薄和消防水源得不到保障、消防通道不畅通等情况,一旦发生火灾,很难进行有效扑救。特别是留下基督教聚会点,地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现已被鉴定为危房,但每周在该聚会点聚会的信众达600多人,存在严重的人身安全隐患,急需拆除重建,但拆建工作至今开展。 (二)宗教场所布局与信众需求有距离。随着我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宗教活动场所布局与信众信仰需求之间不平衡的问题逐渐突显。如:地域面积为78.95平方公里的双浦镇无一个佛教活动场所;外国留学生、专家和工作人员较多的高等院校、科技园区附近也没有相应配套正规的基督教堂;全区现有的11处基督教活动场所已无法满足信教群众日益增长的信仰需求,致使我区私设基督教家庭聚会点现象呈日益增长的态势,成为宗教领域的一大不稳定因素。 (三)民间信仰点管理不够到位。由于目前政府对民间信仰点的定位不清、性质不明,因此我区民间信仰点自我管理和政府管理都比较薄弱,普遍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管理人员不固定,缺乏民主管理和监督、财务管理不透明等问题。有些民间信仰点自办自养能力差,不能支付场所的正常开支;这些民间信仰点80%以上在农村,而且比较分散,这也从客观上给管理带来许多困难。 (四)基层管理工作还比较薄弱。有些乡镇、村(社区)两级宗教工作网络不够健全,属地管理职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乡镇街道宗教工作分管领导大多由副书记兼任,也没有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有些名义上配备了工作人员,但由于他们身兼数职,没有时间和精力抓宗教工作;部分干部对党的宗教政策学习不够,对宗教工作认识不足,运用政策法规指导、管理宗教工作的能力不强,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管理工作的新要求;职人员中,还存在文化层次偏低、宗教学识造诣不高、在信教群众中影响力不大等问题,队伍后继乏人的问题也比较突出。 四、相关建议 (一)宗教场所管理工作要与建设“平安西湖”相结合。 一是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现有的宗教工作管理成果。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网络、落实责任,形成区、镇(街)、村(社)三级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要始终坚持维护宗教信仰自由和深化科学知识宣传教育两手抓,相辅相承、互为依托,既要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需求,也要防止群众因迷信而损害人身、财产利益。二是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的动态管理。充分发挥村社干部、基层宗教工作信息员和广大群众的作用,加强与宗教团体、信教群众的沟通联系,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动态情况,防范和抵制外来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三是进一步加强宗教场所的安全管理。对年久失修、确需修缮的宗教场所,要支持其合法有序地开展修建改建工作,逐步改善硬件条件,同时,定期排查并及时消除宗教场所内部及周边的安全隐患,特别是留下基督教堂存在的危房和地质灾害隐患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及时整改,确保宗教活动安全。四是高度重视对民间信仰点和未登记基督教家庭聚会点的管理。要摸清情况,建立监管机制,掌握这类场所组织的管理人员、参与人员动态以及建筑物安全情况,同时探索分类管理办法,发挥规范化寺院教堂的辐射作用,逐步带动并融合周边的民间信仰点和家庭聚会点。落实属地管理工作责任,对于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要采取果断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二)宗教场所管理工作要与建设“幸福西湖”相结合。 一是服务好信教群众,凝聚合力。要将宗教场所建设纳入城市化推进的重要内容,超前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开展,尽可能保障信教群众的宗教活动需求。二是服务好宗教团体,共促发展。进一步深化宗教协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区基督教联络大组和区佛教协会的作用,继续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加大指导规范力度,强化内部管理、深化制度建设,增强宗教团体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能力;鼓励和支持宗教团体积极参与和开展各类公益活动,把做“好信徒”与做“好公民”结合起来,为共同建设“幸福西湖”做出积极贡献。三是要引导好宗教队伍,把准方向。定期组织教职人员交流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爱国热情、宗教学识、管理能力、个人修养;严格贯彻教职人员备案制,对没有教职资格、违反教内规定或从事违法活动的人员,要积极采取措施,把好“讲台关”;加强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引进和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中青年教职人员队伍。 (三)宗教场所管理工作要与建设“美丽西湖”相结合。 要拓宽思路、换位思考,将宗教场所的建设管理纳入到西湖区旅游休闲经济发展的大蓝图里,综合考虑、科学布局,推动更多的宗教场所通过转型升级,变为历史文化景点和旅游休闲资源。一要“疏堵结合”。借城市化推进契机,逐步拆除旧的、不规范的场所,同时结合拆迁安置房建设,加以归并整合,重新选点,建设规范的、景观型的宗教活动场所,与公园、广场建设配套,既满足信教群众的活动需求,又提升农居的环境品味。二要“小题大做”。对于已经有一定知名度和信众基础的寺院,可以考虑依法扩大规模、提升水平,并在周边建设与宗教相关的旅游景点和服务配套,打造西湖区特色的宗教文化旅游综合体。三要“借题发挥”。已建成的景点景区,要重视和深化本地区的宗教历史文化研究挖掘工作,并将这些历史文化故事与景观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丰富景区的旅游特色和文化内涵。四要“凤凰涅槃”。在西湖区域内具有悠久历史和一定知名度,但由于年代长远而破坏、消失的宗教遗址,有条件的要进行修缮重建,当前要有序推进“金莲寺”的修缮工程,将其建设成为高品质、高标准、有特色、有内涵的全新宗教文化旅游景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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