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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勇于改革善于创新
发布日期:2014-03-13浏览次数:字号:[ ]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向国家机关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基本职权,也是人大代表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重要方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各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一项经常的、重要的工作,也是一项政策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新形势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勇于改革、善于创新。
  要切实增强对办理工作的新认识。一要充分认识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他们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国家机关和组织提出建议,是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内容。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是发挥代表作用,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一府两院”必须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办理好代表提出的每一件建议。二要充分认识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具体体现。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是保证人民实行民主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渠道,是“权力属于人民”的生动诠释。认真做好办理工作,就是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作贡献。三要充分认识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的现实需要。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体现人民群众意愿。认认真真听取代表的批评、意见,扎扎实实办理好建议,对于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措施,有效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快推进全面小康建设步伐具有重要意义,是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的现实需要。

 

  要积极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思路。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办理工作的新情况,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注意搞好“三个结合”。一要将办理工作与推动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结合起来。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维护民利,将办理工作与政府的各项决策紧密结合起来。二要将办理工作与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一府两院”要充分听取代表对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职能转变的建议,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监管效能,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提升政府工作水平。三要将办理工作与改进工作作风结合起来。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人大代表生活工作在人民群众中间,同人民群众有着密切联系,对群众的生活和愿望感受最直接,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宪法法律贯彻实施情况体会最深刻,对基层情况和工作了解最深入,代表提出的建议来源于他们的深入调研和认真思考,反映了人民的呼声和要求。办理工作不能搞“闭门造车”、“文来文往”。

  要创新办理工作新机制。要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创新机制,实现建议提出、交办、承办和督办工作的网络化管理,加大工作互动和参与力度,努力形成职责分明、规范有序、督办有力、反馈及时的工作格局。一要健全代表建议的质量保障机制。要通过举办培训班、印发学习资料、请优秀代表介绍依法履职经验等多种形式,强化对代表的学习培训,增强代表履职意识,提高代表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要采取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人大代表参加政情通报会,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评议等活动,使代表知政知情,熟悉社情民意。二要建立健全互动联动机制。督促各承办单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与提出建议的代表面商座谈,交流沟通,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同时,在责任明确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连带责任机制,强化交办、承办和协办单位之间的理解支持、共同协作的意识,形成办理合力。三要健全和推进办理建议的激励机制。人大机关要健全办理工作问效评比机制,政府要健全对各承办单位的考评和责任追究机制,改变承办单位办与不办、办好与应付都一样的意识,采取有效激励措施,定期开展评选表彰先进承办单位和个人的活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代表履职及承办单位的办理积极性。

  要提升办理工作的新实效。“一府两院”要在认真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努力提高新时期办理工作的水平。一要有办理工作的新标准。以代表“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办理工作的标准。二要进一步加大重点建议办理的力度,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把涉及“全局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最受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多年来代表提而未决的问题”作为重点来办理。三要进一步加大跟踪督办的力度,切实解决“答复好,不落实”、“雷声大,雨点小”等敷衍塞责的问题。政府要加强对各承办单位的内部协调和督促检查,做到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督促、事后有检查,使办理工作在每一个环节都得到有效落实;要认真开展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对推诿扯皮、拖延应付、不认真办理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延误办理时限、办理不认真使得代表不满意的要进行问责,不断推进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永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华成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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