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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16-02-29浏览次数:字号:[ ]

 

              市人大常委会民侨工委       

 

为认真做好常委会对全市《旅游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审议工作,1月至2月上旬,市人大民侨工委在常委会阮坚勇副主任带领下,召开了由市旅委、市发改委、市民宗局、市规划局、市文物局、市农办、市旅游集团等14个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调研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和意见建议,并先后赴柯桥区、上虞区、嵊州市、新昌县进行了专题调研,实地走访了柯桥区龙华寺、嵊州崇仁古镇、上虞中华孝德园等,现将我市贯彻实施《旅游法》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的意见建议报告如下:

 一、我市贯彻实施《旅游法》的基本情况

   《旅游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以宣传贯彻《旅游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大依法兴旅、依法治旅工作力度,有力促进了我市旅游业的发展和提升。2015年全市旅游总收入762.37亿元,游客总量7275.94万人次,十二五期间年均分别增长16.5 %14.81%,旅游总收入和游客总人次一直保持在全省第四位,游客满意度居全省前列。

1、加强学习宣传,营造依法兴旅良好氛围。

《旅游法》和《浙江省旅游条例》颁布后,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旅游管理人员、旅游企业负责人培训班和专题讲座邀请专家宣讲授课等,提高旅游行政管理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旅游企业依法经营意识;通过印发《旅游法》,组织旅游从业人员学习等,提升全市导游等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通过向游客和市民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旅游知识问答,倡导依法旅游、文明旅游、快乐旅游等活动,扩大全社会旅游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提高广大游客和市民的守法意识,为《旅游法》的贯彻实施,促进依法兴旅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2、注重规划引领,完善旅游产业定位布局

《旅游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重视旅游规划的编制工作,注重发挥旅游规划的引领作用。市旅游和规划部门联合开展了《绍兴旅游平台和框架专题研究》,系统梳理了全市旅游资源类别和空间序列分布,提出以“古城为龙头,市域一体、三区融合”的发展框架;2014年行政区划调整后,市政府立足三区融合,明确了“发展文化休闲旅游,建立旅游经济强市”的城市发展目标,2015年,编制完成了《绍兴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并在市“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中进一步明确了我市旅游业的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向,提出要“建立健全文化旅游一体化管理体制,力争将文化旅游、文化创意产业打造成为促进绍兴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把绍兴打造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各区、县(市)政府也高度重视区域旅游规划的制定,如新昌县先后编制完成了《天姥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新昌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总体规划》等,嵊州市专门委托浙江旅游科学研究院编制了《嵊州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明确了“文化休闲、生态养生、温泉度假”的旅游发展定位,确立了打造“中国越剧旅游目的地”的总体目标,通过旅游规划的研究和制定,进一步明确了全市和相关区域的旅游发展战略目标,明确了旅游产业的发展定位和布局,为全市旅游产业的有序发展和提升奠定了良好基础。

    3、完善政策举措,促进旅游业发展提升。

近年来,为加快推进绍兴旅游业的提升和发展,市政府十分注重政策研究和举措创新,进一步加大了对旅游业扶持力度。 2014年,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推进全市游、完善旅游体制等多个发展旅游业的政策意见。去年又首次将文化旅游产业被列入全市“八大”重点产业之一,出台了《绍兴市旅游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市区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3个配套文件和政策,明确要将我市旅游业打造成“千亿产业”和“满意产业”。同时,积极创新投融资机制,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和民间资本参与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旅游项目连续两年实际投入超过100亿元,其中70%以上系非政府性投资,兰亭二期工程、杭州湾海上花田、金沙.东方山水等一批重大旅游项目相继投建或运营,涌现出了上虞四季仙果之旅、诸暨香榧生态游、新昌达利丝绸园等农业旅游、工业旅游、森林旅游、乡村旅游的新型旅游业态,推动了旅游产业之间的融合发展。

4、创新营销模式,打造旅游特色品牌。

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以促进旅游业发展的重点,积极创新旅游营销模式,统筹整合各区、县(市)力量,以“1+X”的模式,在央视和凤凰卫视等主流媒体上集中推出以“老绍兴.醉江南”为主题的城市形象和旅游品牌,通过整体营销推介,促进了区域联动。各区、县(市)也结合自身特点,差异化定位,个性化规划,逐步形成了各自的品牌特色,如柯桥区的鉴湖柯岩、上虞区的四季仙果、诸暨市的西施故里、嵊州市的越剧温泉、新昌县的佛缘天姥等,并与同程网、携程网等网络媒体合作进行宣传营销,大大提升了绍兴的整体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市政府把旅游惠民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制定落实配套措施,着力予以推进,从去年5月起,全面实现了“绍兴人免费游绍兴”,全市36个主要旅游景区向全市市民免费开放,开了全省先河。截止2015年年底,全市免费开放景区接待市民679.3万人次,在惠民的同时,也促进了市民的消费和经济的增长,实现了惠民与促发展的双重效益。

5、加强行业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以贯彻实施旅游法为契机,不断加强旅游行业管理,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以旅游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加强行业规范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景区旅游环境百日整治和旅游市场整治活动,加大旅游联合执法检查力度,健全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修订完善旅游企业投诉制度,提高了投诉处理的响应速度及处理效率,维护了旅游市场的良好秩序,同时也促进了旅游品质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2014年,我市成功创建浙江省首个“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去年开始,又分别启动了“智慧旅游、旅游咨询服务体系、旅游厕所建设管理”三年行动计划”,着手开发建设绍兴旅游地理信息系统、多元旅游电商平台,充实完善全市3A级以上旅游景区、主要交通枢纽、核心商圈、游客集散地的旅游咨询服务点等,着力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不断提高游客满意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市在贯彻实施《旅游法》的过程中,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仍面临一些需要切实重视和研究解决问题:

一是旅游业发展机制不够完善。旅游是多部门合作,多行业协同,多产品组合的产业,但目前我市上下“大旅游”的理念尚未形成,对文化旅游产业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的认识不够到位,涉及旅游业发展的综合协调机制还不够健全,政府旅游管理部门统筹协调职能较弱,各相关部门立足全市域,合力推动旅游业发展的意识有待加强,各地各部门各自为政搞旅游的的状况较为突出,整体合力没能有效形成,旅游投融资机制等创新力度欠加大,旅游产业投资主体社会化、市场化、多元化程度不高,旅游规划落地和责任考核有待进一步强化。

二是旅游资源整合和融合力度不够。旅游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规划、交通规划、林业规划、水利规划等没能很好衔接;区域分割、游线分离、政策分立,上下联动不够,横向联合不紧;旅游产品深度开发和梯度开发缺乏全市域统筹和整体策划,现有的旅游资源缺乏有效整合,全市至今没有形成区域间的旅游合作联盟,没有形成适应旅游市场新需求的,跨区域的精品游线,使具有绍兴特色旅游要素组合的拳头产品难以形成,旅游的集聚和综合效应难以发挥。

三是旅游产业存在结构性矛盾。旅游产业间协同发展不足,文化+旅游文章有待进一步挖掘、提升和深化,工业旅游、农业旅游、休闲旅游、教育旅游等旅游业态创新、培育和融合力度欠大,旅游对其他产业整合、带动、拉动、推动不够,旅游产品低、小、散,旅游线路碎片化,适应旅游市场新需求的旅游新品、精品供给不足,乡村旅游推动发展不快,民宿、农家乐尚处起步阶段,旅游产业链拉不动、拉不长,缺少供给“过夜游客”游憩观赏、娱乐体验的项目,缺少有吸引力的两日游、三日游产品。

  四是旅游公共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不够完善,绍兴作为一个旅游大市,至今缺少功能完备的旅游集散中心和设施完善的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全市统一的旅游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也尚未建立,“旅游+互联网”尚未触及,旅游 “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配套不齐全,特别是“行、购、娱”存在明显“短腿”,很难形成旅游“二次消费”,很难留住游客,涉及旅游的各相关部门间的协同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机制有待建立健全。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1、树立大旅游理念,着力创新旅游业发展机制。要跳出旅游看旅游,进一步强化大旅游理念,充分发挥政府在旅游规划、政策制定、行业管理、宏观指导等方面的主导作用,真正使绍兴的文化旅游产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力和推动力,成为未来经济发展新的重要增长极;要完善推进旅游产业发展体制机制,增强合力,强化旅游规划落地和旅游产业发展目标责任考核;要创新政策机制,不断完善支持鼓励旅游业发展的政策举措,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资为主体、民间资本和外来资本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旅游投融资机制,积极探索PPP投资模式,支持鼓励有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股票、债券等;要不断创新旅游营销机制,加大旅游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提升旅游产业再上新台阶

2、整合大旅游资源,着力推进全市旅游业融合发展。要跳出旅游想旅游,要从谋划大城市融合的战略高度,加快编制“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并突出全市域旅游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土地等其他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实施旅游产业深度和梯度开发,形成错位化、联动化、互补化发展;要更加注重区域旅游合作,建立旅游合作联盟,加大全市域旅游资源的普查、保护、整合和盘活力度,加强精品和特色旅游产品的整体策划和梯度研发,联合打造更多适应旅游市场需求、具有吸引力和影响力的精品游线;要着力做好古城旅游提升文章,不断转型升级,重点推进“旅游+古城”、“旅游+名城”、“旅游+水城”、“旅游+酒城”,更好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促使绍兴旅游从“过路游”向“过夜游”转变,使绍兴真正成为文化旅游目的地城市。

3、拓展大旅游市场,着力促进旅游产业链发展。要跳出旅游抓旅游,加大旅游产业的培育力度,突出“文化+旅游”,推动工业旅游、农业旅游、观光旅游、商务旅游、休闲养生旅游、体育教育旅游等旅游业态创新发展;要创造条件,加强旅游度假区平台建设,不断丰富完善古城历史文化街区、特色小镇和乡村旅游的内涵,进一步细分旅游市场,向国内外游客提供更多高品质、有文化创意的旅游精品,不断延伸旅游产业链;要制定乡村旅游行动计划,推动乡村旅游向品质化、品牌化、特色化、标准化方向发展,成为旅游经济新的增长点和传承传统文化、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载体,实现旅游富民;积极培育旅游特色商业街和旅游购物市场,投资开发具有绍兴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加快实现绍兴旅游产业向复合型、丰富型转变。

    4、完善大旅游体系,着力提高旅游公共服务管理水平。要跳出旅游管旅游,充分发挥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大《旅游法》宣传贯彻实施力度,国土、农业、水利、林业、文化、教育、卫生、消防、交通、市场监督等各相关部门要围绕大旅游,强化服务意识,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共同营造顺畅、舒畅、欢畅的旅游环境,不断提高旅游满意度;要实施“旅游+互联网”战略,积极构建智慧旅游,制订旅游企业智慧旅游建设与应用规范,与中国电信或移动拓展智慧旅游联盟合作,加快建立绍兴旅游公共信息平台,为国内外游客提供智能化、即时化、多元化的旅游信息服务;要持续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近期要尽快规划建设古城核心区和各区、县(市)公共旅游集散中心,完善旅游交通网,促进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要加强旅游人才的培养,壮大服务旅游业队伍;要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监管,探索建立旅游综合执法机制,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不断提升旅游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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