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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垃圾综合处理工作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16-04-22浏览次数:字号:[ ]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

 

根据常委会2016年工作安排,3月上中旬,城建环保工委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就城市垃圾综合处理工作情况先后赴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听取了三区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实地踏看了鲁迅小学(和畅堂校区)垃圾分类情况、越城区会源桥餐厨垃圾中转站收运情况、绍兴市餐厨垃圾应急处理中心作业情况、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区建设情况及大坞岙填埋场作业情况召开由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人大、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和征求意见建议,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城市化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垃圾产生量与日俱增。目前,我国生活垃圾人均产生量达/d,且垃圾总量以每年8%~10%的速率增长。2012年至2015年,绍兴市区垃圾增幅为14.%,高于全国平均增幅。据统计,2014年,市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700吨/2015年,市区生活垃圾产生量达3250吨/日。面对日趋严峻的垃圾处理困境,日趋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城市垃圾综合处理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管理体系逐步健全。逐步构建了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条块结合的城乡垃圾处理工作管理格局。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绍兴市生活垃圾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垃圾收运处理工作,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各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2014年,在市建设局新设环境卫生管理处,及时调整环卫管理体制。2015年,市政府成立了市环卫集团,主要负责市区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同时,编制了《绍兴市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4-2030)》、制订并实施《绍兴市区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制度,城市垃圾综合处理工作做到了领导、人员、责任、落实等基本到位。

(二)基础设施基本配套。经过多年努力,我市拥有较为完备的城市垃圾综合处理工作基础设施。目前,市区有3座垃圾填埋场,分别是大坞岙填埋场、杭州湾上虞工业园区填埋场和蟠龙岙填埋场。其中大坞岙垃圾填埋场位于柯桥区平水镇,一期已填满封场,目前运行的二期容量210万立方米,2013年投入使用,日处理能力为700-1000吨;垃圾焚烧厂3座,分别为绍兴新民热电有限公司(设计处理量400吨/日,目前已超负荷运行)、中环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处理量800吨/日,已趋饱和)和浙江春晖环保有限公司(实际处理量570吨/日,主要负责处理上虞区的生活垃圾);现有生活垃圾中转站42座,配备垃圾收运车485辆(压缩式清运车128辆、厢式清运车108辆、其他清运车249辆)。此外,位于滨海工业区北部临海地块的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项目,将于5月份正式启动建设,计划于2018年前投入使用。

(三)垃圾分类试点扩面。为从源头上减少城市垃圾,真正实现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2015年我市开始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市建设局积极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统筹协调、监督考评等作用,制订并组织实施《绍兴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全民参与,行业牵头、部门包干,条块结合、属地负责的良好局面。截至去年年底,城区按照垃圾“四分法”开展垃圾分类的有机关、企事业单位744家、国有企业185家、中小学90所、居民小区241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分类覆盖率达91.9%,中小学覆盖率达100%,居民小区覆盖率达45%。上虞区城区试点小区、27个扩面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小学、银行和星级酒店垃圾分类覆盖率更是达到了100%。

四)收处模式逐渐成型。首先是垃圾清扫收集常态化。目前,我市城市垃圾清扫收集实行辖区政府包干制,由5000名保洁人员和200余辆机扫、洒水、冲洗车辆对城市主要街道和道路进行全天候清扫保洁,城市垃圾清扫收集网络基本实现全覆盖,初步实现了垃圾清扫收集的常态化管理。其次是垃圾清运专业化。根据垃圾投放情况,结合城区交通路况和机械化收运作业规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直运和转运动作方案。如越城区科学设置了11条收运线路,其中12个试点小区设一条直运线路、市、区单设4条线路、学校、宾馆、医院设4条线路,四个厨余垃圾中转站设2条线路,严格按照“收运不延时、垃圾不落地、沿途不撒漏、作业不扰民”标准,将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分别收运至市餐厨垃圾应急处理中心和大坞岙垃圾填埋场处理。最后是垃圾处理多样化。目前,我市城市垃圾终端处理主要有焚烧和填埋两种方式,焚烧日处理量约1875吨,填埋日处理量约1585吨,焚烧和填埋占比分别约为54%和46%。同时,市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协调,指导做好回收物收集处理工作和监管老旧汽车更新报废工作,据统计,2015年11月至今年2月,越城区共收集处理可回收利用垃圾(含纸张、塑料、玻璃及玻璃瓶、有色金属)150余吨。2015年,全市共回收报废汽车14059辆,拆解15024辆。

(五)改革探索积极有为。市政府积极探索城市垃圾处理市场化工作,编制了《绍兴市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改革方案》,初步确立“水消费系数法”作为我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收费方式。研究垃圾处理市场化运作的改革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和技术参与城市垃圾综合处理工作,目前,市循环生态产业园的再生资源发电厂和餐厨垃圾处理厂通过“PPP模式”合作建设,市环卫集团占股51%,社会资本占股49%。通过“BOR模式”,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的餐厨垃圾应急处理中心,分别委托江苏维尔利、宁波开诚两家公司投资建设并负责运营,目前,三个餐厨垃圾应急处理中心均已建成投产并进入实质性运营阶段。

二、存在问题

我市的城市垃圾综合处理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突出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有:

(一)工作理念亟待转变。过于强调填埋焚烧等终端处理环节在垃圾综合处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对垃圾的产生、废弃、收运、回收利用、处理进行全过程考量不够,垃圾处理产业研究不深,对城市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认识不足。垃圾处理仍只谋一隅而未谋全局,城市垃圾综合处理工作某种程度上被视为一项“运动式”“突击性”工作,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现象比较普遍,常态化、长远化思想准备不足。同时,全社会环保意识普遍淡薄,高度自觉的环卫意识远未真正养成,垃圾乱扔现象比较普遍。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地方领导重视不够,情况不明,工作推进不力。

(二)统筹协调有待加强。目前,我市垃圾综合处理工作由建设局、经信委、环保局、建管局、商务局、卫生局、市场监管局多个部门负责,在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链条中,各部门职能尚未成形合力。多数市民并不了解,上述部门职责分工,难以在具体工作中给予配合。同时,行业统筹监管工作缺乏刚性约束和明确规范,各地各自为政、各行其是现象比较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垃圾综合处理资源整合和具体工作的沟通协调。如垃圾清运工作和保洁队伍的组建、管理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要求,清运保洁工作水平参差不齐。

(三)垃圾分类质量不高一是垃圾分类意识习惯普遍缺乏。从调研情况来看,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仍停留在宣传发动阶段,大部分市民分类意识不强,参与垃圾分类的愿望和热情不高。二是垃圾分类质量普遍不高。许多本应分类处理的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仍然进入原来的焚烧、填埋体系,既加重填埋场的负担,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增加了大量渗滤液,又对环境造成了二次污染,加大了治理难度。三是分类后垃圾处理不科学。由于我市尚未配置垃圾分类运输车等原因,已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的垃圾,最终仍是混装混运混处,这种上下端脱节的情况,极大地挫伤了市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和持续性,严重影响了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展开。

(四)处理能力明显不足。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我市城市垃圾产生量与日俱增,目前,市区垃圾填埋和焚烧总体设计日处理能力为2700吨,实际日处理量却高达3500吨,已属超负荷运行。与此同时,我市垃圾综合处理的设施技术十分落后,城市,前垃圾收运车辆现代化水平低、密闭性差,滴漏现象十分突出,严重污染了沿途环境。小型垃圾压缩设备技术水平低,污水臭气等配套处理设施不齐,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垃圾中转站“低、小、散”,敞开式的中转站臭气熏天,也加剧了城区交通拥堵。垃圾处理方式粗放单一,填埋所占比例过高,不仅消耗了大量的土地资源,而且容易导致填埋场渗滤液水质恶化,也不能有效解决塑料薄膜等有毒有害垃圾污染环境的问题,成为污染空气和地下水的主要来源之一。现有的垃圾焚烧技术落后、产能低、处理不稳定、环境污染大,居民投诉时有发生。现有垃圾处理设施能力明显不足,加快推进循环生态产业园区建设迫在眉睫。

(五)要素保障相对薄弱。从调研情况来看,城市垃圾综合处理80%左右的经费由各级财政支付,2014年,三区共向社会收取的相关环卫费用仅2340万元,而各级财政支出的环卫费用则达3亿多元,经费保障捉襟见肘。循环生态产业园区建设5000千万元的基本金缺口至今尚未补足、融资问题尚未解决。市区垃圾中转的相关清运费用尚未明确,餐厨垃圾应急处理中心229元/吨的补贴尚未落实。越城区城南地块垃圾中转站建设因规划选址等问题进展缓慢。同时,相对于发达国家和国内部分城市垃圾处理的市场化运营、企业化管理,我市的城市垃圾综合处理工作过于依赖财政,市场化程度不高,社会资本和技术参与度明显偏低。

三、意见建议

城市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城市垃圾的处理是目前政府亟待解决的难题,关系人民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城市垃圾综合处理是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垃圾处理目标的有效途径,是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经济发达和文明的重要标志。针对上述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转变理念,科学施策。要全过程考虑垃圾的产生、废弃、收运、回收利用和处理,准确把握垃圾处理产业的发展规律,从全局来谋划推进我市城市垃圾综合处理工作。要进一步推进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克服“运动式”、“突击性”的工作模式,防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等现象发生。要加强宣传教育,大力倡导低碳、清洁的生活方式,牢固树立垃圾资源观和绿色消费观,摒弃乱丢乱扔垃圾陋习,不断提升市民环保意识,努力营造垃圾处理人人参与、垃圾分类从我做起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协调,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系统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工作合力。要完善规划体系,加快编制垃圾处理专项规划和实施方案。要强化资金、土地等要素保障,加快推进循环生态产业园区等各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垃圾运输车等设备更新,提升城市垃圾综合处理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终端处理不够科学、处理方式粗放和垃圾收集运输“跑冒滴漏”等突出问题要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科学设置分类标准,加快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分类处理的完整体系,为实现城市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奠定坚定的基础。要健全考核机制,细化考核制度、量化工作指标并严格执行。

(三)节约集约,循环生态。积极探索环卫部门管理、环保部门监督、专业公司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工作模式,打通垃圾处理产业链,积极培育我市的城市垃圾处理产业。要加大技术研究和引进力度,提升新技术、新工艺运用水平,努力改变现有技术工艺落后的不利局面,减少直至消除填埋等落后处理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垃圾处理对环境造成的二次污染。要建立生产生活循环链接系统,推动城市垃圾源头减量与排放控制、物质(能量)回收利用和焚烧填埋处理的均衡发展,强化垃圾处理设施对垃圾数量、成分与性质变化的适应能力,确保城市垃圾变废为宝、综合处理、循环共生和垃圾处理产业可持续发展。

(四)创新驱动,多元治理。要激活城市垃圾综合处理的内在动力,加快制定相关管理服务政策,积极推进我市城市垃圾综合处理方面的立法工作。要坚持政府和市场并重原则,在强化应急保障、政策引导和环境监管等政府职能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探索我市城市垃圾综合处理工作的市场化、社会化,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和技术参与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要按照“谁污染,谁负责”原则,审慎推进垃圾收费方式改革,建立合理的垃圾处理有偿服务收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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