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1年)
发布日期:2011-02-23 浏览次数:1529 字号:[ ]

  (2011年2月23日在绍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东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创业创新,走在前列”战略部署,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制定推进“检调对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完善八项机制建设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等文件,自觉把各项检察工作融入中央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总体格局。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开展打黑除恶、“平安2010”、打击“两抢一盗”、打击电信诈骗、整治网络赌博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904人,起诉7452人,其中,批捕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1008人,起诉1446人;批捕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2696人,起诉2938人;批捕涉黄赌毒犯罪嫌疑人674人,起诉826人。同时,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外来人员犯罪加强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障,对认罪轻案实施快速办理,工作经验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肯定并转发推广;对未成年人犯罪、过失犯罪等,依法从宽处理。依法对391人、161人分别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处理,其中未成年人55人,外来人员215人,减少了社会对抗。
  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创新和推进检调对接,开展轻微犯罪案件检察环节刑事和解、民行申诉调处和涉检信访息诉和解,努力促成270余件案件在检察环节通过调解息诉,实现案结事了。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探索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新机制,对群体性事件中的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涉及民生的案件、社会关注的热点敏感案件,加强分析研判,加强政策指导,依法惩处犯罪,依法化解纠纷。强化涉检信访源头治理,加强释法说理,涉检信访总量减少12.5%。集中清理涉检信访积案,化解2009年底前尚未息访的信访积案37件,化解率达90.24%。围绕保障平安世博、平安世合赛,认真排查和化解不稳定因素,切实做好检察环节安保工作。
  深入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探索在开发区、乡镇、街道开展派出检察室试点,在基层片区和村庄社区,构建检察室+站、点、员的联系基层格局,促进法律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按照“全覆盖规划、按条件到位”的要求,已审批设立13个基层检察室,诸暨枫桥、柯桥轻纺城等5个检察室已挂牌运行。创建互联网检务接待中心,建立民生热线,开展在线接访,加强检民互动,建设网上检察。加强涉检网络舆情监测,强化舆情引导,促进对虚拟社会的管理。重视延伸检察职能,服务社会管理创新,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发出30余份针对性检察建议,有关部门反馈已采纳改进的17份。完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协同有关方面加强对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健全未成年人帮教机制,组建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队,加强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加强法制宣传、以案释法,推动执法办案向预防和减少犯罪、向综合治理深化延伸。
  (二)更加自觉服务大局,着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把服务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作为服务大局的主要任务,牢固树立主动服务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依法妥善办理涉企重大案件。重视把握法律和政策适用,稳妥办理国际金融危机中引发的,进入检察环节的涉企涉众经济犯罪案件,保障党委、政府应对危机的政策措施的落实。共办理袁柏仁、赵婷芝等31件51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案件,取得良好效果。针对非法集资案件发生的特点、影响和危害等,编写《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化解》、《涉企案件汇编》等书籍,分送八百多家企业,提供教育借鉴。深入开展检企结对,开展服务企业专项行动等,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
  依法维护经济运行秩序。加强对严重危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犯罪的打击,批捕制假售假、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60人,起诉288人。严肃查办利用行使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务之便索贿、受贿,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职务犯罪,共立案16人。充分运用民行检察职能,办理涉及土地出让金、社保基金等领域督促起诉案件174件,促进挽回国有公共财产2.87亿元。加大打击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办理10件14人,其中有5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共同促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依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出台服务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工作意见,提出18项具体措施,引导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支持企业创新、转型发展,主动服务我市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建立服务滨海新城建设工作协调小组和滨海新城检察室,开通涉及新城建设案件办理绿色通道,综合运用办案、监督、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保障新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检察执法调研,落实加强执法监督、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具体措施。深化对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职务犯罪预防,对总投资650亿的39个重点工程实施职务犯罪预防监督指导,推动保障大项目安全清廉工作。
  (三)坚持惩治与预防并举,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继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突出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87件11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72件99人,渎职侵权案件15件16人。所办案件中,5万元以上大案62件,占立案总数86.11%,其中100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7件,科级干部27人,处级干部6人。市检察院重点查处了王美忠利用原担任新昌县交通局长的职务之便,伙同亲戚何伟峰在国企改制中共同侵吞1000余万元等几起职务犯罪大要案。根据群众举报,两级院还深入基层查处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及资金管理中涉农职务犯罪19人。加强对行贿犯罪的打击,查办行贿犯罪13人。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77万元。
  扎实推进专项治理。以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严肃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等领域职务犯罪27件38人。继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共查办此类案件46件50人。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的统一部署,查办林业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以及矿难事故背后渎职犯罪6人,查办征地拆迁等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的职务犯罪26人。根据上级检察院专案部署,加强对通过虚假诉讼获取中国驰名商标司法认定背后腐败问题的打击,查办行政执法渎职犯罪2人。
  更加重视职务犯罪预防。集中开展省人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条例》实施三周年宣传活动,推进《条例》贯彻落实,努力营造职务犯罪预防社会化大格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嘉绍大桥、绍诸高速等在建重点工程的预防督导,立足办案,加强对犯罪多发领域调查分析、风险预警和专项治理,推动建章立制,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预防建议563份,召开案件剖析会9次。深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为建设单位和社会提供行贿档案查询服务2875次,81人次和6家次单位被建议取消投标资格。创建预防职务犯罪“讲师团”和精品课程库,得到省检察院充分肯定,并发文向全省推广。市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即将建成启用,反腐倡廉教育的途径进一步拓展。
  (四)全面强化诉讼监督,着力维护司法公正。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31件、撤案109件,决定追捕207人、追诉97人,监督案件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0人。嵊州市检察院监督立案的徐钟海等聚众斗殴案,经法院一审12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强化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防止以罚代刑,促进依法行政。对侦查活动中存在的使用刑事强制措施错误、超期羁押、违法取证等违法行为依法纠正21件(次)。会同公安机关开展对刑事拘留的监督试点,探索开展对派出所执法活动的检察监督,拓展监督领域。
  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以抗诉为主要手段,加强对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量刑畸轻畸重等案件的监督,共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7件27人,法院已改判纠错11件18人;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程序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7件次。加强对职务犯罪轻刑化问题的监督,建立一审判决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新机制。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提出抗诉58件,法院审结47件,改判25件,调处结案18件。
  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开展刑罚执行活动同步监督,审查呈报减刑假释877人,发出书面检察建议纠正呈报不当182人,纠正刑期计算错误37人。加强与看守所监控联网系统对接,强化对监管活动的动态监督,纠正监管违法违规行为261件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清查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和保外就医专项检察活动,监督纠正脱管漏管罪犯85人。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文件,加强对在押职务犯罪嫌疑人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取得良好效果。
  (五)切实加强检察自身建设,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坚持以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为根本,以推进执法规范化为核心,以务实创新为动力,不断强化检察自身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
  加强队伍素质建设。认真开展“创先争优”、“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及“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等主题教育活动,着力解决检察人员在执法方式、执法行为和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检察官宣誓、检察职业道德标兵评选,大力弘扬正气,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凝聚检察团队精神。深化“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努力提高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开展针对性岗位技能培训,推进各类检察人员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提升队伍法律监督实战技能。加强年轻干警培养,促进年轻干警尽快适岗成才。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监督,认真执行职务犯罪审查逮捕上提一级改革,由市检察院审查基层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把好批捕关。严格执行职务犯罪讯问全程同步录像制度,强化对自侦办案各环节的监督制约。认真开展案件评查,评查重点案件140件,依法纠正瑕疵8处,追究相关责任人5人。深入开展检务督查,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力度。认真落实《廉政准则》,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促进自身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完善接受监督制度,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市检察院就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报告,并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主动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重视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对7件职务犯罪案件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推动自身办案规范,质量效果提升。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的成绩,离不开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如何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有的认识还不够到位,推进力度不够;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和有效,不善于监督、监督不规范的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发展不平衡,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有差距;有的业务工作在全省看相对落后,办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案件暴露出检察环节审查把关不严的问题;队伍教育管理存在漏洞,监督制约机制存在薄弱环节。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市委、上级检察院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强化法律监督为核心,以创先争优为动力,以自身建设为保障,全面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为我市“十二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更加自觉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紧紧围绕我市“十二五”关于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化、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的措施。突出打击制假售假、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犯罪活动,加大对招投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强化知识产权和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推动企业自主创新,绿色发展。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的同步监督,健全完善服务保障政府投资安全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新领域、新类型案件的动态研究,加强政策指导,落实针对性司法措施,着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更加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抓住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突出治安问题,加大对黑恶势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涉黄涉毒等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进一步把三项重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机制,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涉检舆情汇集、分析和应对机制,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不断拓展检察环节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坚持立足职能,在各项工作中深化、细化、实化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带有方向性的经验,研究解决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不断增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实效。
  (三)更加坚定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根据党委政府关于经济转型升级、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换届选举等部署要求,强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认真贯彻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发生在医疗卫生、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就业就学、惠农强农、农村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在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积极参与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金融、司法等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继续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以创新的思路和更大力度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以组织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巡展、加强警示教育基地、预防讲师团和精品课程库建设为重点,努力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专业化水平。
  (四)更加有效强化诉讼监督。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廉洁。突出加强对刑事立案立而不侦、侦而不结以及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突出问题的监督,切实增强监督立案、监督撤案的实效。认真执行两高三部“两个证据”规定,加强对侦查机关非法取证、刑讯逼供的监督力度,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健全完善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制度,强化对职务犯罪轻刑化监督。完善量刑建议制度,提高量刑监督能力。健全与法院的沟通协调机制,充分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不断加强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继续推进派驻检察室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健全刑罚执行同步监督机制,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防止和纠正脱管漏管。
  (五)更加严格加强队伍管理。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着力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规范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巩固“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教育成果,塑造检察团队职业精神。把规范执法放在突出位置,突出风险防控,自觉接受监督,强化执法制约,加强廉洁自律,确保公正规范、作风清廉。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研究制定人才培养计划,着力提高检察人员业务能力。推进基层检察室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夯实检察工作根基。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职,不辱使命,为我市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走在前列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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