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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监督决定创新案例丨“监督力量”总动员——嵊州市人大联合多方力量提升监督实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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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头戏。近年来,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监督工作开展越来越频繁,监督成效也越来越明显。作为县级人大,嵊州市人大常委会在配合上级人大开展纵向联动监督的同时,在如何运用纪委监委、检察和审计的职能优势,切实增强监督效能,促进人大监督更具刚性、更有成效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时间。 联合审计“外脑” 管好人民“钱袋子” 财政预算,被称为老百姓的“钱袋子”。管好人民的“钱袋子”,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的重要职责。随着政府财政收入越来越多,“钱袋子”越来越鼓,人大监督的责任越来越重。 由于财政预算业务性非常强,为了提高监督的实效性,嵊州市人大常委与政府审计部门建立联系机制,把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和审计监督有机融合,做到协同运作,形成合力,共同发现问题、揭示问题、解决问题,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在实际工作中,嵊州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审计“外脑”,注重发挥审计部门的专业优势,凡是涉及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内容的,都要求审计部门参与。比如,在对2017年和2018年政府投资项目监督过程中,通过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了解了60多亿资金投资情况、工程建设中审计出的主要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在审计专家介入的基础上,市人大财经(工)委提出了更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直接或间接推动政府部门节约资金6亿多元。又如,2018年,财经(工)委就财政局调研财政决算报告之前,按惯例必先到审计局调研,及时了解掌握上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根据审计报告中暴露的各项问题,财经(工)委、审计部门共同与财政部门负责人员进行沟通,探讨如何避免今后类似问题的发生。像市财政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利息收入3041.86万元,未按规定直接纳入国库;涉及7部门31个单项预算金额200万元以上项目,未按规定实施绩效评价;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4100万元,未及时拨付使用等问题。财政部门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按制度规范资金运行,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此外,嵊州人大常委会还注重充分利用审计成果,推动人大预算监督工作,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从加强审计整改和成果利用入手,推动落实追究问责制度,健全完善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制度。2017年和2018年审计报告中反映的72个具体问题,实行“挂销号”制度,逐项逐个进行督查,做到一抓到底,务求实效。这些制度严肃了财经纪律,规范了财经行为,有效预防了审计屡查屡犯的现象。这既体现了人大监督的刚性,又弥补了人大监督专业人才的不足,更有利于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实处。 运用公益诉讼 力刺公益保护“最热点” 公益诉讼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是帮助政府治理社会难题的重要方式,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路径。 2017年以来,嵊州市人大常委会运用检察院的公益诉讼力量,对群众关注的公益保护“最热点”开展监督,取得显著成效。面对生态环境资源、国有财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公益保护问题呈现上升趋势,市人大常委会会同市人民检察院进行专项调研,监督、推动检察院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切实加大对公益保护工作的监督力度,维护公共利益。 如2002年,嵊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嵊州市环保电讯器材厂签订《土地收购合同》,计划收储该厂一块占地5000余平方米的工业用地,并及时按约定足额支付了300余万元相关费用,但该厂以政府未将职工身份置换资金赔偿到位为由,拒不交付且长期占有被收购土地,致使国土资源部门十多年来土地收储工作久拖不决。常委会了解情况后,会同检察院进行专项调研,走访发改、经信等部门,掌握企业土地收储的历史背景、政府政策以及前期审批等情况,查明土地收储费用已包含了职工身份置换的相关费用。然后,建议市检察院立即部署、快速启动、精准发力,在前期线索管控的基础上,以环保电讯器材厂未履行收购合同的案件为突破口,向国土资源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依法履行土地收储职责。最终,该项土地收储工作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顺利完成,使耽搁十多年的市中心区域土地得以盘活。 联动纪委监委 合力推动“大监督” 人大监督的目的是为了推动问题的解决,而问题的解决与落实,才是监督工作的成效所在。为此,嵊州市人大常委会针对代表反映“不满意”的建议办理工作,与纪委监委开展联合监督。如2018年,不少代表在人代会期间提出的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建议,相关部门虽然作了全面答复,但仍有代表对建议的办理结果表示不满意。市人大常委会专门组织人员走访了有关镇、村、水厂及水务集团,深入了解实情,深挖问题根源,发现部分乡镇在政策处理上遇到阻力,历史遗留问题难以破解,少数水厂经营者配合不力,使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缓慢。 那该怎么办?市人大常委会主动向市委请示汇报,并建议联合纪委监委力量,紧盯问题不放松,持续跟踪推进整改工作。推动政府出台《嵊州市乡镇水厂整合工作方案》和《嵊州市乡镇水厂整合员工安置方案》,并按照“统一布置、统一标准、统一口径”的要求,督促各乡镇会同水务、国资、编办、人力社保等部门对各水厂的产权划分、人员编制及资产清理等进行联合清算。对于回购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还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督查室开展专项监督,现场跟进督查、协调。先后推动组织召开各类专题协调会议4次,下发《工作函告单》,明确整合工作步骤与整合时间节点,督促水厂整合工作顺利推进。截至2018年底,市水务集团联合长乐镇完成2家水厂移交工作,其余6个乡镇分别完成对13家水厂的承包经营权解除,为下一步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近年来,嵊州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实践监督的新模式,联合审计监督、司法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等力量,由侧重单一监督向联合监督转变,形成以人大监督为主体,其他监督手段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使监督内容有“干货”,监督结果有份量,实现了监督力度的最大化和监督效能的最强化,为加强和改进县级人大监督工作提供了嵊州样本。 来源:嵊州市人大常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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